世界衛生組織(WHO)制定《針灸臨床研究規範》

張永賢 教授
中國醫藥學院暨附設醫院


  世界衛生組織(WHO)在1983年提出「公元2000年人人享有醫療保健」為目標,對於這崇高理想 ,認為需要傳統醫學的協助,使這目標較易實現,尤其對於針灸寄於厚望,以致有遠見地積極支持和 推動針灸在全世界發展,發佈針灸對43種疾病的適應症(1979年),組織亞太區會議,發布針灸國際 穴位名稱標準化方案(1989年),設立國際針灸培訓中心(1975年)、傳統醫學規劃署(1978年)和 傳統醫學合作中心(1981年),促成世界針灸學會聯合會(WFAS)成立(1987年)並舉辦國際針灸學 術大會等等。

  目前已有140國家在臨床使用針灸。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科學組在瑞士日內瓦指出有不少國家開 展針灸臨床工作,但是研究的質量有很大的差異,為確保研究確實、結果佳及高品質,應制定一套針 灸臨床研究方法規範的方法學,以發揮指導作用,提高研究質量。世界衛生組織在1994年6月1日~4日 在日本青森市討論《針灸臨床研究規範》,經修訂由世界衛生組織於1995年2月正式發佈《針灸臨床研 究規範》(Guidelines for Clinical Research on Acupuncture)。針灸人員要對現代科學的基本原 則和方法學,如設計、實施、統計分析、解釋和報告等正確理解,以致規範共分6個部份:(1)背景介 紹;(2)名詞術語解釋;(3)目標與目的;(4)概論;(5)研究的方法學;(6)規範的使用。

  臨床研究是以疾病為中心的研究,它的重點是觀察療效,總結臨床治療的規律。規範概論仍積極 鼓勵進行針灸研究,而研究即要周密計劃,準備和過程,實驗組須具有針灸傳統知識和經驗。臨床研 究應對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知識瞭解並結合,同時運用傳統醫學和現代醫學的診斷標準。制定規範的 目的仍是加強針灸臨床研究,促進針灸的明確使用。通過討論提出基本原則和周密可行的標準,以使 研究人員和針灸醫師共同進行針灸療效的臨床評估,提出基本的標準,將研究計劃及研究結果由專家 評議和監督,促進研究經驗和資科的交流。將確實針灸有效可靠的資科匯集,為有關決策者提供決策 依據。